校属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新时代区域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》(安发〔2021〕17号),助推“11×5×9”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矩阵布局,加强我市创新平台体系建设,市科技局根据《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》(安科〔2023〕12号)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征集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1、在相关产品技术领域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(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新药临床批件、新药证书、动植物新品种、新兽药等类别,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)不少于3项。
2、研发人员相对固定且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,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少于2人。
3、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。必要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(原值)达200万元以上(软件、创意设计、科技服务、农业科技类等企业可酌情放宽),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。联合共建的中心研发仪器设备可双方共同提供,主要依托单位自有科研仪器设备总值(原值)不得低于100万元。
4、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、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。
5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应遵循专业领域覆盖范围适中、与本单位主要产品或主流技术密切相关的原则,在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》中第三级子目录下选用。
(二)重点实验室
1、依托学科应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、优势学科或特色学科。在本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,承担并完成了国家、省(部)、市(厅)和大型央企重大科研任务。
2、在相关技术领域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(包括发明专利、新药临床批件、新药证书、动植物新品种、新兽药等类别)不少于4项。在相关技术领域已发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类专著、论文(发表于核心期刊)不少于2篇。
3、拥有高水平的学科、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,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。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5人,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的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。
4、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,具有相对独立、集中的场地,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,科研仪器设备总值(原值)500万元以上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材料
申报单位法人证明、承诺书、申请书(系统上下载模版)、可行性研究报告(附件1,2)、技术成果证明文件(含科技奖励证书、查新报告、检测报告、专利证书、论文专著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)、成果转化有关证明资料、完成的产学研合作相关证明材料、仪器设备清单及发票(1万元以上)、场地有关证明材料、研发团队和技术带头人证书及聘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。
(二)申报流程
1、系统填报。申报单位通过“安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111.6.36.142:8082/)”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。
2、学校审核推荐。学校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,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核实确认。
3、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。县(市、区)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线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、线下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现场确认,综合考量,择优提交。并在系统生成的提交项目汇总表上核实确认。
(三)相关要求
1、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在系统中进行提交。
2、本年度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受理、网络评审,无需提交纸质材料。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准确填报相关信息,注重申请书填报质量。
三、咨询方式
(一)业务工作咨询
市科技局平台基地建设与基础研究科 杨雪 3665576
(二)网络系统技术咨询
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雷文利 5961963
(三)校科研处 张晓兵 2969309
附件1:安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
附件2:安阳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
科研处
2024年5月8日